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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指导师的发证机关通常是指负责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的官方机构,这类证书由国家相关部门或地方教育部门颁发,以下是几个主要发证机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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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标准和培训要求。
- 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考试。
- 对通过考试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资格认证。
- 监督和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从业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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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负责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职业认定工作。
- 审核并批准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构和教材。
- 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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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育局(原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负责本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课程和资料。
- 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实践活动,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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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培训机构:
-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课程和教学资源。
- 协助学员完成考试报名、考前辅导等事宜。
- 为学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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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家庭:
- 鼓励和支持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帮助,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维护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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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公众:
- 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认知度。
- 报道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工作成果和社会影响,树立正面形象。
这些发证机关在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养、认证、监管和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推动家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