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治疗原则

来源:健康资讯 / 时间:2025-11-16

骨折的治疗原则包括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复位分为解剖复位(理想状态,恢复正常解剖关系)和功能复位(未完全恢复解剖关系但不影响功能,有相应标准);固定包括外固定(如石膏绷带固定、外固定支架固定)和内固定(如金属接骨板螺丝钉固定、髓内钉固定);康复治疗有早期(促进血液循环等,儿童用游戏化、老年循序渐进)、中期(增加关节活动和肌肉力量,运动员针对性、老年防再移位)、后期(恢复正常功能,儿童恢复正常、老年提高自理)。

解剖复位:骨折端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和对线(两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时,称解剖复位。这是理想的复位状态,能最大程度恢复骨骼的正常结构和功能,尤其对于关节内骨折等要求较高的情况,解剖复位有助于关节的正常活动和减少后期创伤性关节炎等并发症的发生。例如,股骨颈骨折若能达到解剖复位,可降低股骨头坏死等不良预后的风险。对于儿童骨折,由于其骨骼的生长潜力较大,部分非解剖复位在一定范围内可能通过生长改建达到功能复位,但也需尽量向解剖复位靠近。

功能复位:经复位后,两骨折端虽未恢复至正常的解剖关系,但在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者,称功能复位。功能复位的标准包括:骨折部位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缩短移位在成人下肢骨折不超过1cm,儿童若无骨骺损伤,下肢缩短在2cm以内,可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自行矫正;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轻微的向前或向后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矫正,必须完全复位,否则关节内、外侧负重不平衡,易引起创伤性关节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大,前臂双骨折则要求对位、对线均好,否则影响前臂旋转功能;长骨干横形骨折,骨折端对位至少达1/3左右,干骺端骨折至少应对位3/4左右。不同年龄、性别患者的功能复位标准可能略有差异,比如儿童的骨骼可塑性强,其功能复位的要求相对宽松,但仍需考虑后续生长发育对功能的影响。对于有特殊生活方式或病史的患者,如运动员等对肢体功能要求较高的人群,功能复位的标准可能更倾向于接近解剖复位,以满足其恢复高强度运动的需求;而对于合并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状况较差的老年患者,功能复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当放宽,但仍需以不影响基本的肢体功能为前提。

固定

外固定

石膏绷带固定:利用石膏的可塑性,制成相应的石膏型来固定骨折部位。适用于一些稳定性骨折或骨折复位后的维持固定。例如,前臂骨折经手法复位后常用石膏绷带固定。石膏绷带固定的优点是操作简单、价格低廉,能根据肢体的形状进行塑形,固定范围较大。但石膏绷带固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透气性较差,长期固定可能导致皮肤瘙痒、压疮等问题;而且石膏固定后肢体不能随意调整位置,若骨折端有再移位的可能,可能需要及时调整或更换固定方式。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皮肤较为娇嫩,使用石膏绷带固定时要密切观察皮肤情况,防止出现压疮等并发症;老年患者皮肤弹性差,同样需要注意石膏边缘对皮肤的压迫。

外固定支架固定:通过金属支架跨越骨折部位,利用穿入骨骼的钢针进行固定。适用于开放性骨折、严重粉碎性骨折、伴有广泛软组织损伤的骨折等情况。外固定支架固定的优点是固定较为稳定,能较好地保持骨折端的复位,同时便于观察和处理伤口,有利于创面的护理和减少感染的风险。但外固定支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钢针可能会引起局部皮肤的刺激、感染,支架的部件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活动等。对于特殊生活方式的患者,如经常需要进行手部精细活动的人群,使用外固定支架时要考虑其对日常活动的影响,并提供相应的康复指导;对于有糖尿病等病史的患者,由于其伤口愈合能力较差,使用外固定支架时要更加注意预防钢针处的感染等并发症。

内固定

金属接骨板、螺丝钉固定:通过手术将金属接骨板放置在骨折部位的两侧,并用螺丝钉将接骨板与骨骼固定,从而达到固定骨折的目的。这种固定方式固定较为可靠,能提供良好的稳定性,有利于骨折的愈合。适用于多种类型的骨折,尤其是一些复杂骨折或需要早期进行功能锻炼的骨折。例如,四肢长骨的骨折常用金属接骨板、螺丝钉固定。但内固定手术也有一定的风险,如手术部位的感染、金属物的排异反应等。对于老年患者,由于其骨质可能较为疏松,在选择内固定材料和手术操作时需要更加谨慎,以确保内固定的稳定性;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骨骼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使用内固定时要考虑到日后骨骼的生长和金属物对骨骼生长的影响,必要时可能需要选择可吸收的内固定材料或在合适的时机取出内固定物。

髓内钉固定:将髓内钉插入骨髓腔,通过髓内钉的支撑和固定作用来维持骨折的复位。适用于长骨骨干骨折,如股骨干、胫骨干骨折等。髓内钉固定的优点是对骨折部位的血运破坏较小,固定较为稳定,能允许患者早期进行功能锻炼。但髓内钉固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手术操作相对复杂,可能会出现髓内钉松动、断裂等并发症。对于不同年龄、性别患者,髓内钉的选择和操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儿童患者由于髓腔较细,需要选择合适尺寸的髓内钉;女性患者由于骨盆结构等因素,在髓内钉固定时可能需要考虑到骨盆形态对手术操作的影响。

康复治疗

早期康复:骨折固定后即可开始进行康复治疗,目的是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肉萎缩、关节僵硬等并发症。早期康复治疗主要包括肌肉的等长收缩练习,即在不引起骨折端移位的情况下,进行肌肉的收缩和舒张练习,如骨折后腿部骨折可进行股四头肌的等长收缩;同时进行未固定关节的主动活动,如骨折上肢固定时进行手部的屈伸活动等。对于儿童患者,早期康复治疗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游戏化等儿童容易接受的方式引导其进行康复训练,激发其主动性;老年患者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早期康复要循序渐进,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逐步增加训练强度,同时要关注患者的心理状态,给予鼓励和支持,帮助其建立康复的信心。

中期康复:骨折达到临床初步愈合后(一般骨折后2-3周左右,不同骨折愈合时间不同),可逐渐增加关节的活动范围和肌肉的力量训练。此时可以进行骨折部位邻近关节的主动-助力活动,如骨折上肢经过中期康复可逐渐增加肩关节、肘关节的主动活动度训练,同时进行肌肉的抗阻练习,如使用小重量的哑铃进行手部肌肉的抗阻训练等。对于有特殊生活方式的患者,如运动员,中期康复要根据其运动项目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提前为恢复专项运动能力做准备;对于合并有骨质疏松等病史的老年患者,中期康复训练要注意避免过度用力导致骨折再移位等情况,同时可以适当增加一些有助于增强骨密度的康复训练,如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适当的负重训练(根据骨折愈合情况)等。

后期康复:骨折完全愈合后,康复治疗的重点是恢复肢体的正常功能和力量,进行全面的功能锻炼,包括关节的主动活动度训练、肌肉力量的强化训练以及平衡、协调能力的训练等。通过逐渐增加训练的强度和难度,使患者恢复到受伤前的功能水平或接近正常的功能状态。对于不同年龄、性别患者,后期康复的目标和训练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儿童患者经过后期康复要尽量恢复到正常的肢体功能和运动能力,以不影响其生长发育和日后的生活;老年患者经过后期康复要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减少因骨折导致的生活不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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